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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名牌”产品品牌申报指南

来源:泰州商会网   发布日期:2011-06-03 01:58:50   浏览量:3314

2011年泰州名牌申报评价指南

 

为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培育发展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泰州名牌集群,根据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名牌品牌创建工作的意见》、省名推委《2011年江苏名牌申报评价指南》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名牌战略实施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特提出《2011年泰州名牌申报评价指南》。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建立政府推动、消费者评价、社会监督的名牌评价机制;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为主线,引导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以品牌创建为抓手,不断推动优势产业链发展,加大对新兴产业的品牌培育力度,着力打造优质产品生产基地,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调名牌结构,促产业升级。一是抓实新型产业名牌培育发展。重点在我市支柱产业、新兴产业中加强名牌培育发展力度,推动机电、化工、轻纺等产业向高端升级,推动新能源、新材料、新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不断发展壮大,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能力的名牌产业集群。二是抓实农业名牌产业化发展。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重点,发挥名牌引领、辐射、带动作用,积极发展“一地一品”等具有地域、产业特色和集生产、加工、销售、服务于一体的农业名牌产品。鼓励获得国家原产地保护、地理标志产品、无公害产品、绿色产品、有机产品申报泰州名牌。三是做好服务业名牌培育发展试行。重点在现代物流、商贸、科技与信息、旅游与餐饮等领域的名牌发展,同时,要扩大传统特色老字号服务品牌的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不断做大做响服务品牌

2、抓扶持培育,促名牌发展。加大对2011年江苏名牌产品评价指南》内产品的扶持力度,按照今年全市名牌培育实施计划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尤其对创牌企业的质量管理、技术标准、测量体系等方面的基础工作,做好指导和帮助

3、严审核把关,促名牌监管。广泛宣传,公开告知泰州名牌申报评价程序、标准、打分体系以及投诉意见处理办法等。为保证企业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对申报企业的数据由各市(区)统计、税务、外经贸、环保等部门审核确认,需提供市(县)级以上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服务产品提供顾客满意度调查结果报告)。市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对申报企业产品(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充分运用市场评价机制,组织开展申报产品顾客满意度调查,对初选产品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消费者意见,提高泰州名牌申报评价工作透明度。

二、申报范围、申报条件及资格审查

(一)申报范围

本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均可申报泰州名牌,泰州名牌包括农业名牌、制造业名牌、服务业名牌。

(二)申报条件

申报泰州名牌的企业必须坚持质量信用主体责任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

1、食品、农产品

1)具有商标注册并使用、产品批量稳定生产达三年以上;

2)产品实物质量水平、品牌知名度居市内同类产品前列,并具有一定的经济规模,原则上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部分居省内同类产品前列、获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称号的可适当放宽);

3)拥有固定的生产基地和专业技术人员,产品按照标准组织生产,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范,按照HACCP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或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运行;

4)农产品生产(加工)技术规程、产品质量、环境等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相关质量安全标准,由法定检测机构提供检测报告。

2、制造业产品

1)具有商标注册并使用、产品批量生产达三年以上;

2)产品实物质量在本市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地位,并达到国内或省内先进水平,市场占有率、出口规模、经济效益、品牌知名度居市内同类产品前列,纳税额不低于企业当年销售额的2%,特殊情况的需说明原因并提供政策依据;

3)产品生产具有一定规模,原则上申报产品年销售额:冶金类产品5000万元以上,消费资料类产品3000万元以上,生产资料类产品在4000万元以上(对高新技术产品、专利产品等还可适当放宽);

4)产品按照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无法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按照在国内或省内具有先进水平的标准组织生产;

5)企业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产品研发能力居省内同行业前列,企业具有完善的计量检测体系和计量保证能力,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并通过ISO9001标准认证或其他国际通行认证,企业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用户满意程度高。

以手工制作为主,具有传统的民族文化和工艺特色,并有悠久的生产历史的传统特色手工艺产品,可申报传统特色手工艺产品名牌。

3、服务业企业

今年在服务业企业开展泰州服务名牌申报试行。主要申报条件有:

1具有商标注册并使用,服务内容明确,服务经营达三年以上;

2企业主营业务年营业额在全市同行业中处于前列,纳税额不低于企业当年营业额的5%今年重点在现代物流、商贸与技术、科技与信息、旅游与餐饮等领域培育名牌。

3)企业建立了完善的服务标准,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建立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企业需提供近两年内由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用户满意度调查报告,企业建立健全客户投诉处理机制,投诉处理、反馈及时。

(三)资格审查

市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具备评审资格:

1)申报企业的申报数据达不到2011年泰州名牌产品申报条件的;

2)凡是列入“强制性认证管理”、“生产许可证管理”、“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管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管理”以及“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等产品,申报企业尚未获证的;

3)近二年出口商品检验不合格或因质量问题遭到外方索赔,或被市级以上质量监督检查判为不合格的;有违反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被查处的;近二年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有重大质量投诉经查证属实的;

4)对没有通过环境部门环境评价验收的,或近二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

5)近两年或两年以上产品市场占有率明显下降或严重经营性亏损的;

6)企业存在其它违法行为的。

三、评价认定方式

2011年泰州名牌评价工作以市场用户评价为基础,综合产品质量技术水平、资源保障、发展能力和社会经济效益进行评价,构建政府推动、社会监督、符合市场运行机制和名牌形成规律的评价体系。

(一)评价方式:根据申报产品(服务)类别聘请相关专家,成立评审小组。专家评审小组对照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审打分,提出建议名单;市名推委全体会议审议推荐名单,确认审批名单;对审批名单进行公示,征求社会意见;报请名推委主任审核批准。

(二)评价指标:指标设为市场评价、质量评价、资源评价、效益评价、发展评价五个方面。泰州服务业名牌评价采取资料评审和现场评审相结合的办法,着重评价企业经营绩效、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服务规范、服务创新能力、顾客满意度等情况。

四、组织申报和进度安排

2011年泰州名牌申报以纸质申报方式进行。

(一)组织申报

企业通过在泰州质监网(www.tzzj.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泰州名牌申报表”后,如实填写数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各市(区)局及有关行业主管单位汇总并签署推荐意见后报送一份纸质材料到泰州市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办公室。

(二)进度安排

1、申报阶段:8月底前,由各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企业申报。

2、评审阶段:910月份,由市名推委办公室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对部分企业进行现场评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向市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提交初选建议名单。

3、认定阶段:11-12月份,由市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审定2011年泰州名牌,经公示后,报市名推委主任批准,向全社会发布认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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